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共设1办11 处,下属单位7家,行政编制85人,事业编制294人,雇员编制22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总收入20,54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20,449万元,动用上年结余、结转10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20,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7万元;项目支出14,632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万元;项目支出4,037万元。
2.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4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20万元。
3. 其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万元;项目支出3,567万元。
4.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0万元。
5. 城乡社区住宅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4,268万元。
6.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发放。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住房和建设局系统2011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239.7%,对比2010年预算批复数6,049万元增加了14,500万元,主要原因:1.正常普调增资;2.下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和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2011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0年
2011年
比上年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
1,833
4,037
120.2
2.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经费
0
2,420
-
3.
其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0
3,567
-
4.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90
340
17.2
5.
城乡社区住宅经费
811
4,268
426.3
项目支出总计
2,934
14,632
398.7
附注: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及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2011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经费;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新增“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经费;
3.城乡社区住宅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2011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经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