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各申报企业已于2021年9月19日至10月11日完成项目申报,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分批次开展了审核和补助工作。
根据坪山区住房建设局反馈的最新情况和审核意见,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审核,“共进电子-6#宿舍7#宿舍”“海普瑞生物医药生态园6#宿舍”两个新建项目审核通过,已落实补助所需专项资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如对附件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说明异议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存在异议的项目,我局将按规定进行核查。专项资金对申报项目补助的实际情况,我局将按《管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755-66892226
通讯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18室
邮政编码:518028
附件:深圳市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发放补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