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12]64号)、《深圳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程》(深建字[2013]23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实施了2015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确定工作。经公开申报、项目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局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34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扶持。在报市财政委审核之前,现将拟扶持项目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9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黎晓茜,联系电话:8378861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