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批复2013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的函》(深财居函〔2013〕1505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深财居〔2013〕5号),并报市政府批准,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已下达,根据节能科技资金有关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批复2013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的函》(深财居函〔2013〕1505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深财居〔2013〕5号),并报市政府批准,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已下达,根据节能科技资金有关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2013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收支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