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等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已于2021年9月19日至10月11日完成项目申报。现将第二批第二阶段审核通过的分散式盘活存量、运营和信息系统对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此前,2021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中,共654个项目审核通过。我局已先后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8月19日、2021年11月29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5月19日公示项目名单,并按照80%比例预发专项资金共计153812.05万元。本批次项目同样按照80%比例预发专项资金5462.72万元后,剩余专项资金额度为27837.35万元。根据《管理办法》《申报通知》规定,拟将上述剩余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7837.35万元补发给2021年度以来按照80%比例发放的企业补助项目,预计最终发放比例可提高至93.98%(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将名单一并予以公示(见附件2)。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如对附件1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说明异议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存在异议的项目,我局将按规定进行核查。专项资金对申报项目补助的实际情况,我局将按《管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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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8028
附件:1.深圳市2021年度第二批第二阶段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2.深圳市2021年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剩余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