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复工复产时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落实情况已纳入国务院、省、市各级每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督察、巡查的重点内容。
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深化实施落地、加强跟踪督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