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进入关怀版 简体 手机版
search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城建档案服务 > 业务咨询

建设工程档案卷内文件如何排列?

  卷内文件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

  当案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应排在前面,图纸应排在后面。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备案号:粤ICP备2023053213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5
咨询电话:0755-12345 | 信访投诉电话、执法投诉电话:0755-83788218| 执法投诉邮箱:zcfgc@zjj.sz.gov.cn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 信访投诉举报箱位置: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网站操作指引 - 友情链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00号 无障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