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三、城市勘察和城市规划编制成果档案;
四、城市规划、建设科研档案;
五、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政策法规,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