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馆现对已收取的城建档案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退还保证金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共803家,其中企业546家(详见附件)。受历史原因影响,部分企业缴交保证金时登记名称不规范,请已缴交保证金的企业自行核查保证金交款及退款情况,具体以企业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定。
请已缴交但未申退保证金的政府、企事业单位携带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前往我馆办理保证金申请退还手续,或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馆寄送退款材料。
办理申请退还保证金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关于退还档案保证金的申请(原件)。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原件)。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交款凭证(原件,若原件遗失,须出具银行缴款转账单原件及法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书需附“预缴票据遗失声明”)。
六、接收退款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新开收到清退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申请退款单位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D座2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谢志钊
联系电话:0755-88125571、88125461、88120329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待清退城建档案保证金企业名单;
2.深圳市城建档案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