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金额一致。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税款,可提取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税款。职工按购房税款申请提取的,应当在税票凭证开具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