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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9年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监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深建市场〔2019〕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和“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部署,强化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推进监理行业廉洁从业工作,严厉打击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不依法依规履职、业务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促进我市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监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2019年4月至5月,我局会同各区(新区)住建局开展了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监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市区合力。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项目,依托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抽取曾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被投诉举报及未签署《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的项目或企业。我局及各区(新区)住建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70余人次,检查监理企业及项目48家,其中市政项目17个,房建项目31个;属于市局监管项目24个,区局监管项目24个。

  (二)依法查处。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项目)依法依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并针对较严重的问题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深建规〔2019〕2号)给予企业黄色警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17〕2号)对企业、总监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省动态扣分。其中,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家,黄色警示的企业26家,黄色警示的总监3人;省动态扣分企业31家,省动态扣分总监27人,省动态扣分专监2人;对涉嫌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8宗。现对本次检查的48家企业(项目)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受检企业对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未能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未依法依规履行监理职责,项目管理意识薄弱,且部分企业存在不配合检查工作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方面

  本次检查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进行,重点对企业注册人员数量、项目人员配备、社保缴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核查。本次受检的多数企业满足资质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多项资质企业,单项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如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市政(乙级)资质,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9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利(乙级)资质,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7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是企业所提供的监理人员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已断缴等问题,如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监理企业抽检项目部分从业人员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

  (二)监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核查方面

  1.涉嫌低价中标。部分项目监理费用较低,存在涉嫌低价中标情形。如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创智云城一期项目,监理招标部分工程概算额207182万元,监理合同签约酬金888.3万元,涉嫌低价中标。

  2.部分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不满足《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12〕97号)文中有关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最少配置要求,48个检查项目中有15家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配置人员不满足要求。

  3.项目人员社保问题。部分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配置人员社保缴纳不在本单位,而是通过劳务市场等方式在其他单位缴纳;48个检查项目中共有约70余人次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涉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4.监理人员“挂证”行为。部分企业(项目)实际监理人员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证书注册在其他建筑业企业或者监理单位,存在受聘于两家单位的情形。

  5.总监不在岗履职,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较薄弱。部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主持工程监理例会,未签署会议纪要等相关监理工作文件,未留有日常工作痕迹,存在不到岗履职的情况,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工程监理会议纪要签到表、旁站记录、“三层三级”安全资料等监理资料弄虚作假,与施工现场状况严重不符;二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三是未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四是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五是项目监理部未采取平行检验形式实施工程监理;六是未组织在开工前实施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措施、地下管线保护进行开工条件验收;七是未组织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6.部分监理企业未签署《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并接受行业自律管理;部分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未按监理规范要求经过监理业务培训或者未持《深圳市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信用手册》。

  (三)其他方面

  1.不配合检查。部分受检企业(项目)未能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未准备企业资质核查相关资料,企业项目监理机构不配合检查,如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项目)不配合检查。

  2.不积极整改。部分企业未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回复或整改不到位、不规范。如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不积极整改,未按整改期限回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监理企业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五方责任主体之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监理企业履职的核心内容,也是监理总监及监理人员履职尽责的核心内容。监理行业及从业人员应进一步发挥作用,找准定位,依法依规履职,为实现行业和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一)认真扎实完成整改

  对本次专项检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认真对照资质标准及《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对整改期限内未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要求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违法违规行为抄报企业所在地省主管部门。

  (二)加强依法依规履职

  一是加强企业资质维护,在企业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杜绝低价中标,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强化监理对重大风险源的管控;三是认真履行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对现场的监管责任;四是发挥监理作用,督促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落实,积极参与安全纠察巡查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应用,提升监理工作效能。

  (三)主动加强企业合规性建设

  各监理企业应大力倡导合规管理文化,用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规范,主动提高企业领导层及员工的合规意识。应主动签署《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等文件的内部宣传和学习,建立对企业内部合规行为的监督和评估体系,自觉抵制违规“挂证”、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本次检查以后,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继续加强对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规范监理行业管理,推进监理行业廉洁从业工作,促进我市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附件:

  2019年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监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情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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