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6月1日印发了《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实施细则》(深建规〔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2020年总产值50亿元人民币以上、增速不低于16%的建筑业企业,按照2020年本企业总产值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14家建筑业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奖励资金合计12311.516万元。经我局初步审核,并经市统计局复核,上述14家建筑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合计12311.516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或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720A室,邮政编码:518031,传真:83788055,电子邮箱:chenl@zjj.sz.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留真实姓名、地址或工作单位、有效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反映材料上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对未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或反映情况难以查证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