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我局于2018年7月12日制定《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8月10日公开发布施行,有效期5年。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对《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进行续期5年,有效期延续至2028年7月12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