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规〔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工作实际,现决定自2021年9月23日起废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17〕4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13日
深建规〔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工作实际,现决定自2021年9月23日起废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17〕4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