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节能〔2014〕95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规土委各管理局,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绿色建筑咨询单位: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自查与审查工作,我局定于2014年11月26日开展2014年《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相关配套政策专题宣贯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
三、培训对象
(1)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市规土委各管理局,前海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每个单位选派不少于2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
(2)全市设计、审图、咨询单位:每个单位选派2-3名建筑规划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四、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深圳市科学馆一楼报告厅。
五、培训内容
(一)《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配套法规政策介绍;
(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最新政策解读;
(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条文解读。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1月21日前提交培训参会回执。
联系人:袁嘉妮,联系电话:0755-23931865,EMAIL:szlx003@126.com,传真:0755-83677953。
附件:参加培训回执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