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各社会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函〔2018〕36号)的要求,我市须将上一年度全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上报。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配合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除填报本单位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之外,需通知下属公共机构填报;合署办公建筑由占用面积较大的公共机构统计报送该楼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
社会公共建筑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填报。(公共建筑是指供公众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客运用房、展览中心等)
二、填报内容
请将建筑基本信息以及2018年全年能耗信息填入《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所属多栋建筑应以单栋建筑为单位分别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报送表格,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jzxgreen@szjs.gov.cn,我局工作人员审核表格填写内容后,各单位再将纸质件报送至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012室。
联系人:古鸿彬,联系电话:83782196,15813720832
附件: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