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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各有关协会、学会和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9号),我局决定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完善和充实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施工、质监检测、部品部件生产、装饰装修、建设经济和科研咨询等领域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个人应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入库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专家身份证明;

  (三)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专业能力、标准课题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及个人如实填报申请,并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以及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专业能力、标准课题等书面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联系邮箱。

  (二)市住房建设局将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考核;通过资格初审和知识考核的申请人,由市住房建设局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建设局将其纳入到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朱亮,联系电话:83787861,联系邮箱:cjzxgreen@szjs.gov.cn(注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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