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工艺(以下统称新技术)在我市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现将13项新技术列入《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三年。
请各建设工程结合工程实际积极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755-83782156。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