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18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粤建科函〔2022〕44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我市已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前两批生产基地(即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就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2),报告内容包括:生产基地目标进度情况、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实施和完成情况等,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生产基地自评报告(加盖公章纸质版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住建科研楼北楼4楼418室。
二、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各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附件3)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附件4),连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住建科研楼北楼4楼418室。
联系人:朱亮,联系电话:0755-83787861,18319437570
附件:1.已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生产基地名单
2.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3.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
4.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