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签订按月委托提取协议后,系统按照按月委托提取规则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按月委托提取资金到账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单位汇补缴金额入账时间、按月提取顺序和职工配偶的提取金额等有关。
若因当月汇缴资金未及时到账导致当月少提或未提的,系统将于次月10日自动补提,您可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缴存提取相关明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