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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

  1.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

  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一期南区11-01、12-01地块基坑支护工程的建设单位,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308.12的规定,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十七万一千五百六十三元。

  2.深圳市润明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

  深圳市润明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A607-0888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的建设单位,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301.57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八万九千七百二十一元九角八分。

  3.深圳市润樾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

  深圳市润樾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A503-0095号地块项目桩基础工程的建设单位,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301.57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八万七千七百九十五元二角九分。

  4.上海申凡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上海申凡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鸿富锦通信终端工业园厂房幕墙工程的施工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305.102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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