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处沿海地区,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受季风影响,夏季高温多雨,台风频发。据深圳市气象局不完全统计,深圳市平均每年经受4.2次台风。高强度的台风,给城市的生产建设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建设工程多为户外作业,受气候条件因素影响较大,并且建设工程工期较长,工艺复杂,面对台风时,通常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施工合同条款对台风引起的经济损失承担的约定显得极为重要,如果合同条款约定不清,则极易引起纠纷。本期案例解析,就给大家介绍一起“超强台风”引发的纠纷。
一、案情简介
某施工单位和某建设单位就惠东县某房地产项目的室外园林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51.1条“不可抗力”部分明确约定“飓风、超强台风”等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第51.5款约定:“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使工程遭受损失和损害,施工方有权要求业主方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民法总则》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如果某个自然事件属于不可抗力的话,则因为该自然事件所遭受的损害,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赔偿。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所在地发生了一次非常严重的台风。2013年9月17日,台风“天兔”登陆工程所在地惠东县,狂风所至,树木倾倒,生活停顿,仅在广东地区就导致了超过25人死亡。
根据新闻信息,台风“天兔”属于“超强台风”。在风灾过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倾倒的树木等损失进行了清点,但当施工单位正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建设单位拒绝索赔。施工单位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就台风“天兔”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
施工单位认为,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明确超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台风“天兔”的相关新闻报道,该台风属于超强台风,因其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应由建设单位进行赔偿。
建设单位辩称,合同约定“超强台风”才属于不可抗力,而台风“天兔”在登陆时,已减弱为强台风,依约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相关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因此,争议的焦点在于:新闻里的“超强台风”,属于合同上的不可抗力吗?
二、案例解析
法院就本案致函惠东县气象局,询问与本案相关的气象专业问题。惠东县气象局回函称:“台风‘天兔’于2013年9月22日19时40分在汕尾市远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22时“天兔”以强台风的强度穿过汕尾市海丰县进入我县。”根据气象局相关资料,台风分为三个等级,超强台风是最高一级的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16级以上;14-16级风力的为强台风;12-14级风力的则为台风。台风“天兔”在某一阶段确实属于“超强台风”,但其在登陆时已减弱为“强台风”。
根据上述气象局的专业意见,是不是就意味着台风“天兔”只能算是“强台风”,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施工单位的索赔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呢?施工单位提出如下两点理由进行抗辩,力主按照不可抗力条款,由建设单位承担其损失:
(一)合同文件上的“超强台风”并非是气象学意义上的“超强台风”。
在双方合同第51.1条“不可抗力”部分,列明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具体包括“飓风、超强台风”等。此处“飓风”和“超强台风”并列,而根据中国气象局网页《台风和飓风的区别》的说明,飓风即为台风,只是因形成地理位置不同而称呼不同。故合同中的“超强台风”,应理解为非常强烈的台风,而不是气象学意义上的“超强台风”。
(二)“超强台风”的强度不能以登陆时是否属于“超强台风”来进行判断。
所谓台风登陆,是指“台风中心整体移动到陆地上”,而超强台风因其风力强劲,直径达数百公里,其破坏力并非是到登陆时才发生,只要在其影响半径内,就会发生极大的破坏力。天兔属于“超强台风”,在登陆前就已对陆地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在登陆时,稍微减弱为“强台风”,而强台风风力亦高达14-15级,对于任何的户外临时建筑,根本无法抵御,特别是对于涉案工程的户外园林绿化而言,巨大破坏根本无法避免,毫无疑问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在本案中,就“超强台风”四个字,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并未进行认真推敲,一旦约定的情形发生,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引发诉讼,法院又请气象局参与提供意见,但仍无法彻底说服任一方。本案最终因争议较大,法院力主调解,最终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调解结案。
三、案例评议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表述需字斟句酌,每一个文字都应该明确其具体含义。如果合同的起草者知道“超强台风”在气象学上是一个专业术语,在本合同中就不会将“超强台风”和“飓风”并列,使得哪些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变得含混不清,致使产生争议时,合同各方都按照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去解释。所以,合同的起草者和审核者不仅要明确合同中每一个文字的具体含义,同时还要考虑这些文字是否存在其他的解释的可能性。应尽量用加定语、备注、说明、举例的方式,将解释的空间尽量压缩,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