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关于维护道路运输安全,规范泥头车运营秩序的要求,2018年,我市积极推进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更新工作,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新型智能泥头车采用全密闭化装载,智能化管控,可杜绝超载行为,最大限度提高泥头车运输安全系数,消除撒漏及扬尘污染对城市环境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环境。为满足我市采用新型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工程计价需求,市造价站于2018年9月15日重新编制发布了《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深建价〔2018〕35 号),该定额子目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和园林绿化等工程中采用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配装DPF、LNG 或纯电动的泥头车)的土石方运输工程,在实际计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新型泥头车运输子目是根据《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 284-2017)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车辆统一采用四轴型重型载货自卸车辆,实际可装载容积10.6m3(松散体积),总质量不大于31000kg。
二、开挖后导致体积增加的土方松散系数已在每立方定额运输单价中考虑,计算土石方运输的定额工程量时,应按设计图示的天然密实度体积(即实方)计算。
三、新型泥头车运输子目已综合考虑了装、卸土正常等待时间以及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泥头车限速的相关规定。
四、LNG泥头车和纯电动泥头车机械台班单价构成中一类费用的机械价值均未考虑国家和地方购车、运营政策补贴,如有规定,可调整相应机械价值;各机械台班单价二类费用中的机械台班人工、柴油、电力、天然气的单价可调整。
五、新型泥头车运输子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2018年8月《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取定,定额中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费率标准(2018)》计算,实际不同时可调整。
六、新型泥头车运输子目中未包含弃土场受纳弃置费,计价时,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弃土场,并结合该弃土场的收费情况,将弃土场受纳弃置费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