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由4栋43层住宅和2栋3层商业建筑组成,2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00247.44m2,发、承包双方于2014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建筑、电气、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消防、防排烟、燃气等工程。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竣工日期2017年9月,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价款470806632.29元。
二、建筑设计标准
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填充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楼地面中地下车库、机房为细石混凝土地面,其余为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中地下车库、机房、楼梯间为乳胶漆墙面,其余为水泥砂浆墙面;天棚中地下车库、机房、楼梯间、阳台为乳胶漆天棚,其余为水泥砂浆;外墙为面砖、涂料;屋面分为上人和不上人保温隔热屋面。
三、计价依据
(一)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确定方法:
1.有合同单价的子目,采用合同单价。
2.无合同单价的子目,首先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计算出该子目的综合单价,然后按中标下浮率对该综合单价进行下浮调整,确定子目单价。
(二)计价标准: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及有关规定。
(三)工料机价格:工料机价格采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发生当月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采用市场询价。
(四)取费标准:措施费(变更增减部分的模板及支架按实结算)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包干计入,其它费率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深建价〔2010〕53号)的推荐费率计取。
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474006451.92元,各项单位工程造价指标及各项占总造价的百分比(详见附表1)
五、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及工料指标(以土建工程为例)详见附表2、附表3
六、工程造价分析
本工程合同价款470806632.29元,竣工结算造价474006451.92元,增加造价3199819.63元,竣工结算造价高于合同价款0.68%,其原因如下: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造价3666705.14元,占合同价款的0.78%。
2.人工、材料调差增加造价425706.59元,占合同价款的0.09%。
3.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偏差,减少造价892592.10元,占合同价款的0.19%。
七、案例评述
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及工料指标基本合理,竣工结算造价高于合同价款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