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续。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第十四条(一)规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我局依法注销深圳新捷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深圳新捷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证书编号:粤建燃证字03-0050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作废,该企业应停止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许美玲,联系电话:8378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