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投资的道路项目同步建设地下管线工作指引(试行)》(深发改〔2026〕67号)相关要求,道路项目立项前应先征求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意见,否则不予立项。目前建设单位都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未按照市、区两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征求意见。为避免建设单位重复征求意见,理顺市政府投资的道路项目同步建设地下燃气管线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前期征求意见流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我市城镇燃气管道保护监管体制机制的通知》(深编〔2021〕122号)等法规或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