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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合作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8〕301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深发改〔2018〕1635 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8〕311号)等文件,请各区(新区)住建部门会同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岁末年初物业管理安全工作举措,全力保障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平稳。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清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及自查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频发时期,也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的重点时段,请各区(含前海管理局、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下同)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重点针对岁末年初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严查严控风险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各区住建部门积极履行物业行业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提高辖区纳管物业项目的安全巡查、专项抽查工作力度。二是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按照深发改〔2018〕1635 号的要求,对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督查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按照《深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和消防安全社区“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及时了解、汇总并向市住建部门报告辖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其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排查整改情况应汇总企业所报情况及《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清单》,格式详见附件)后,于1月30日前报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则于3月31日前报来。

  (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各行政主管部门着重开展以下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劝阻、报告”的安全职责。

  一是在配合消防部门持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车“正源清违”、“打通生命通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电梯、电动车充电场所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按照《深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和消防安全社区“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制度,协助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台账资料,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整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应达到100%)。

  二是集中开展电动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排查。同时,应特别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和要点,会同设施运营单位开展设施安全情况清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按照《整改清单》的格式逐一建立清单,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其中,罗湖区翠榕花园、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福田区卓越城、南山区碧海天家园、盐田区上善梧桐苑、盐田区御景翠峰、宝安区宏发领域花园、龙岗区万科天誉中央广场、龙华区深圳盛荟居、光明区新地中央、坪山区万科金域东郡、大鹏新区山海名苑等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就我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活动中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于2019年1月底完成整改。《深圳市各行政区充电设施风险点排查概况》及《整改清单》详见附件。

  各企业于1月23日前将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整改清单》等资料报项目辖区住建部门。如遇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不配合开展清查和整改工作的,在报告中一并反映。

  三是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和中山“12·9”较大爆燃事故教训,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存储、运营、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问题。

  四是深刻吸取清远市“2·1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配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并处理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问题,向业主普及我市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危害性。同时,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废渣和垃圾的收集、临时存放过程中提高警惕,规范操作。其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收集点内严禁违规住人。

  五是配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和消防部门,清理物业管理区域共同部位违规搭建住房、木质阁楼违规住人等现象。

  六是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合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履行相应职责。

  七是加强对小区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的登记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指引工作,确保安全知识普及进万家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隐患排查指引工作。如充分利用小区单元门及出入口宣传栏张贴安全温馨提示及安全宣传海报;在闭路电视播放安全宣传短视频;上门给住户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组织小区居民参加“安全知识进万家”讲座。最终扩大安全知识普及面,提醒业主安全用气、用电,注意居家安全、杜绝高空抛物、文明饲养宠物,防止火灾、触电、一氧化碳中毒和各类治安案件,确保安全生产“进家庭”的顺利推进。

  三、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春节前针对物业项目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围绕《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评价规范》相关内容举行一次安全培训,确保公司各岗位作业流程正规,作业工具配置到位,应急响应准确及时。二是应组织住宅类物业居民集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可邀请业主一同参与安全培训,营造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18年深圳市各行政区充电设施风险点排查概况

            3.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4.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试行)

            5.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和消防安全社区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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