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花园二期因棚户区改造已灭失,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需向业主退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景福花园二期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49号
总建筑面积:10483.76㎡ 总户数:121户
需退还维修资金余额:524369.13元
二、业务办理
请持身份证明、相关业主不动产产权证注销证明材料、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前往 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裙楼7楼725 申请办理,业务咨询电话:25666063、25666049。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 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