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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区城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区环境,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深圳市社会风险大化解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深圳市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林春燕,联系电话:83785076、18127025677;邮 箱:wyjg@szjs.gov.cn;魏志勇,联系电话:83788223)

  深圳市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深圳市社会风险大化解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促使我市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显著增强,营造和谐社区。深入调研,全面摸清物业管理纠纷多发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创新方式方法,实现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控增减存目标。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理顺政府、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组织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推进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我市物业行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王曙彩任组长,各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区城建局(以下简称“各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物业管理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张雁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区应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工作内容

  (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纠纷。

  (二)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纠纷。

  (三)停车场权属纠纷。

  (四)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纠纷。

  (五)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纠纷。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归集纠纷。

  (七)新、旧物业交接纠纷。

  (八)业主委员会选举、运作纠纷。

  (九)第三方机构介入纠纷。

  (十)行业恶性竞争的调查和处理。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根据市局制定的《深圳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各区局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动员部署,组织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大排查、大化解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在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区局要加强检查与抽查工作,完成一次集中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建立起每月滚动排查与化解矛盾的常态化机制。特别针对业主投诉较多、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新旧物业移交的小区等纠纷,要逐一建档,做好防范化解方案,定期跟踪检查,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力争解决80%风险点,对无法化解的重点个案、重点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矛盾,降低风险,做到有效管控。

  (三)重点突破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一一化解或落实稳控措施,并不间断地做好滚动排查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个案,要实行包案制,并予以督办。坚持依法行政,对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企业和业委会委员,通报一批、处罚一批。

  (四)百日攻坚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活动,全方位逐条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开展一次“回头看”行动,巩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果,确保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大化解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对尚未化解的纠纷,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个案化解工作专班,确保每个重点个案、重点隐患得到基本化解。

  各区局要对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于2018年7月20日(大排查小结)、9月20日(阶段工作总结)、12月20日(年度总结)前报我局,我局将汇总报告市委政法委。相关汇总表格将通过微信群发布。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社会和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纷专项工作,充分认识工作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选齐配强专职人员,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明确任务安排。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研究制定辖区内专项治理方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大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媒体网络,通过各种会议和载体,大力宣传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局要在人员编制、专项行动经费、装备和技术等方面的给予保障,为本次专项工作提供充分支持,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主动对接。遇到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合力,必要时召开市、区、街道联席会议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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