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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行业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今年7月,省文明办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部分地区或项目的公共文明指数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行各业迅速行动,认真查找原因,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立即整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我市绝大部分住宅、办公楼等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力量,理应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在物业服务项目中公益广告的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项目的公共场所、小区宣传栏、小区岗亭等位置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提升城市文明的整体效应。广告内容模板可登录“中国文明网”在首页右边选择“图说价值观”栏目并选择“围挡类”进行下载制作。

  二、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大力整治物业项目的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小区生活秩序,营造小区安全文明氛围。一是要在小区内大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禁止高空抛物、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二是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小区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及病媒生物消杀等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好人、做好事;四是要不断丰富社区文化娱乐生活,营造安居乐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我局将组织各区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整治,或被国家、省、市文明办检查发现问题并扣分的物业服务项目和企业,将建议市物业管理协会予以业内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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