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和省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灾前预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务必认真领会国家、省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预报预警信息转发。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各级防汛责任人,采取多种渠道及时转发各项避险预警信息,务必做到将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到项目、到人。
二、强化灾前预防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坚持以防为主,针对住建领域各项薄弱环节,提前排查风险,提前消除隐患,提前落实巡查、防守和抢险等各项措施,打有准备之仗。
三、强化人员提前转移避险。各单位要本着以生命至上的理念,完成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任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要提前研判风险,在灾害到来之前,坚决果断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四、建立健全灾前预防机制。各单位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力做到预警在前、行动在前、预防在前,转变注重灾后救助观念,更加注重灾前预防、减轻灾害风险。要认真总结台风“妮妲”防御工作经验,总结每次防汛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灾前预防机制。
(联系人:雷飞,电话:8378822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