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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积极参加2016年“清洁深圳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总站,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建设施工企业:

  2016年4月,是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月”,也是第29个“清洁深圳月”,根据《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爱卫〔2016〕6号)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全面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市民健康,现号召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积极投入本次“清洁深圳月”活动,大力开展整治脏、乱、差和清洁环境、灭蚊防病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清洁深圳月”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和建筑施工项目要积极参加“清洁深圳月”活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紧扣“清洁家园、灭蚊防病”的主题,要以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为主,着力解决小区环境存在“脏乱差”的问题。同时要严防媒介传染病发生,确保行业内不发生大的公共卫生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活动要求

  (一)各区主管部门和市质安总站要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清洁深圳月”活动,要组织力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卫生清洁标准。对于积极参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要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督促项目工地积极参与“清洁深圳月”活动。结合实际开展项目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化项目工地环境,清洁、整治蚊虫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消灭“四害”,改善工地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工地卫生管理水平。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物业项目管理处积极参与本次“清洁深圳月”活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日常公共卫生维护的基础上,开展物业在管项目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净化物业在管项目环境,清洁、整治蚊虫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消灭“四害”,美化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物业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物业在管项目卫生水平。

  (四)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做好“清洁深圳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和业务指导工作。要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和不配合爱卫办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取消其评优、考评资格。请市物业管理协会将行业开展“清洁深圳月”活动情况,于2016年5月4日前报书面我局。(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第29个“清洁深圳月”活动工作记录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4月12日

(联系人:魏志勇,联系电话:83788223)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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