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三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深防指〔2016〕4号),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在管项目的自检自查和逐级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排水管网系统,提前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准备应急抢险设备,并于4月1日前做好在管项目的防汛、备汛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三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3月8日
(联系人:郑锦松,联系电话:8378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