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返岗员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等疫情时,请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