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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1年2月5日05时11分,龙岗区鹅公岭社区平龙大街南湾巷1-2号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着火部位为1楼楼梯间配电箱,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该事故反映出了建筑物日常消防管理不足、居民应急意识不足、居民科学避险能力不强等问题,教训深刻。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今冬明春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58号)、《市消安委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稳定。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请各企业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压态势,落实消防安全防控责任,严查严控风险隐患,全力抓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物资的有效性检查;电气火灾防范的巡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杜绝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进楼入户,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立行立改,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对于居民不听从劝导、制止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或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二)引导群众自查自改,保障居家消防安全

  引导居民开展消防安全“三清一查”活动(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电气线路)。对电气线路使用10年以上的楼栋,可以倡议居民聘请具备资质的电气检测服务机构实施线路检测。提醒居民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电用气安全,杜绝乱扔烟头、私接乱拉电线、燃放鞭炮等做法,规范点烛、燃香、烧纸等行为,做到外出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提高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员工特别是物业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消除火灾隐患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常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宣传手册等媒介普及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自救等知识,引导居民群众掌握科学逃生自救技巧。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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