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3年4月22日至26日期间,我局将对2012年度的物业管理统计年报进行核查。本次核查采取企业书面自查和集中当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2日前,企业开展自查。企业统计人员自行核查基本数据,并填写《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2012年统计资料核查表》(附件1)。
二、4月22—26日,我局组织集中核查。集中核查地点:福田区莲花大厦东座20楼课室。
三、4月22日至26日期间,请企业统计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当面核查:
1、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2012年统计资料核查表(自查用);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2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企业所管物业管理项目清册(原件加盖公章);
6、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名册(原件加盖公章);
7、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核查资料1、5、6请在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szpmi.org
请各企业安排专人配合核查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相关备查资料。对拒不配合主管部门纠正报表错误的企业,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07条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市住房和建设局李海潮,市物业协会潘世鹏
联系电话:83788231,83617863,18038162800
福田区:82917509 罗湖区:25546849
宝安区:29994828 南山区:26669299
龙岗区:28589870 盐田区:25031605
坪山新区:84622851 光明新区:88211916
大鹏新区:28333251 龙华新区:23336631
集中核查期间联系电话:83201581
附件:
1.企业所管物业管理项目清单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名册
3.深圳市物业管理企业2012年统计资料核查表(自查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