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2011-2015》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试行)》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试行)》
2.《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
联系人:刘以兵,联系电话:8378823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