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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三打两建”工作促进行业诚信自律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住宅局、城建局),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现就物业服务行业进一步加强“三打两建”工作以及开展行业诚信自律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三打两建”宣传力度

  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在今年3月底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宣传“三打两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三打两建”有关知识,张贴举报通告,发动社区居民积极举报“三打”案件线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物业管理协会要通过网站、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三打两建”宣传工作进行督导,并及时将企业宣传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图片等反馈我局“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行业诚信自律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20125月至6月,宣传、自查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合同约定,对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开展企业服务行为自查整改,认真审查企业运营管控模式,严格督导项目管理服务行为,做好员工思想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企业内部整顿,认真自纠自查,规范服务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市物业管理协会要及时进行帮助和指导。

  第二阶段:20126月至9月,检查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物业管理协会对行业内的重点、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市物业管理协会要着重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契约精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加大自律督察力度,对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按照行业自律制度进行处理。对于违规行为整改和纠正不力的企业,市、区主管部门适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涉嫌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201210月至20131月,巩固完善阶段。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区主管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结合诚信自律专项行动实践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督察体系。

  三、严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对受到群众举报、业主信访、新闻媒体曝光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行业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三打两建”统一行动,日常工作中着重在以下方面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上报:

  (一)采取“黑衣人”等非正当手段抢夺物业服务权;

  (二)违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单方面强行上涨物业服务费标准;

  (四)服务区域内强行推销建筑装修材料;

  (五)阻挠业主大会成立或运作;

  (六)伪造证件、虚报项目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

  (七)串标、围标,扰乱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秩序。

  四、规范市场监管秩序,建设行业诚信体系

  在查处和打击物业管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将同步加强资质管理和招投标制度建设,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坚持“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后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服务交易平台,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推进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发挥广大业主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作为一个拥有28万从业人员、管理着全市近4亿平方米物业的行业,肩负着人民安居、社会和谐的重任,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三打两建”工作中来,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市场监管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各司其职,严格执法。各区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要组织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的物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此项行动不走过场。

  (三)协同配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请各单位每月末对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发现的问题、核查的结果、取得的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务求抓出实效。

  (四)对本次行动中被市物业管理协会通报、警告、公开谴责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参加考评、评先、投标的资格;对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予以处罚,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志荣,联系电话:83788223,传真:83788321邮箱:281826006@qq.com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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