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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深刻吸取“8·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协同做好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建物业〔2018〕44号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8月23日1时22分,坪山区石井街道谢陂村一住宅楼发生火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目前初步判断事故系违规停放在楼道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引起。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坪山“8·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一、请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部门,清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用电安全、充电设施设备安全的宣传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车库(棚)的建设工作,配合推进集中充电工作,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报告业主单位予以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或难以整改的立即报告辖区消防部门。

  三、请市物业协会将本次事故情况制作成案例并挂外网公布。

  四、请各单位持续推进“正源清违”专项治理并做好情况总结和数据汇总等工作。

  附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坪山“8·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仇晨卉,电话:8378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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