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的功能和稳定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计划于2023年6月1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进行升级维护,升级维护期间,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将暂停线上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上服务渠道暂停服务时间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线上业务(第(一)至(三)项):2023年6月1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
物业管理线上业务(第(四)至(九)项):2023年6月16日18时至6月24日24时。
二、受停机影响业务范围
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系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物业管理服务主题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业务办理-物业”栏目暂停服务。升级维护期间,以下业务暂停线上办理:
(一)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业务: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历史违建适用)、核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证明》、单一产权性质变更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日常)交存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及日常)缴交开具电子票据业务。
(二)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业务: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申请(首款、尾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首款、尾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使用申请(首次、再次)、物业灭失退还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三)维修资金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四)业主电子投票、业主评价、查看小区共有资金流水、查看小区信息公开等所有业务。
(五)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业务。
(六)物业服务评价对外公示信息查看及所有相关业务事项的办理。
(七)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检查、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测评、街道社区评价业务办理。
(八)物业管理宣传培训线上课程观看。
(九)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大会等信息公开查询业务。
三、相关说明
(一)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业务的,各业务申请单位需于2023年6月9日18时之前完成业务申请以及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相关业务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完成资金拨付。
(二)电子投票系统暂停使用期间,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业主大会会议将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自动延长9日。
(三)物业服务评价系统暂停使用期间,产生的良好信息可于系统升级后申报,所有良好信息的申报期限将延长9日。
请各业务申请单位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暂停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线上服务期间,市、区物业管理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机构正常受理政策咨询、投诉。因系统升级维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机构联系电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