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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升级维护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的功能和稳定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计划于2023年6月1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进行升级维护,升级维护期间,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将暂停线上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上服务渠道暂停服务时间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线上业务(第(一)至(三)项):2023年6月12日9时至6月24日24时。

  物业管理线上业务(第(四)至(九)项):2023年6月16日18时至6月24日24时。

  二、受停机影响业务范围

  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系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物业管理服务主题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业务办理-物业”栏目暂停服务。升级维护期间,以下业务暂停线上办理:

  (一)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业务: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历史违建适用)、核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交证明》、单一产权性质变更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日常)交存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及日常)缴交开具电子票据业务。

  (二)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业务: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申请(首款、尾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首款、尾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使用申请(首次、再次)、物业灭失退还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三)维修资金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四)业主电子投票、业主评价、查看小区共有资金流水、查看小区信息公开等所有业务。

  (五)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业务。

  (六)物业服务评价对外公示信息查看及所有相关业务事项的办理。

  (七)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检查、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测评、街道社区评价业务办理。

  (八)物业管理宣传培训线上课程观看。

  (九)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大会等信息公开查询业务。

  三、相关说明

  (一)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业务的,各业务申请单位需于2023年6月9日18时之前完成业务申请以及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相关业务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完成资金拨付。

  (二)电子投票系统暂停使用期间,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业主大会会议将于系统升级完成后自动延长9日。

  (三)物业服务评价系统暂停使用期间,产生的良好信息可于系统升级后申报,所有良好信息的申报期限将延长9日。

  请各业务申请单位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暂停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线上服务期间,市、区物业管理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机构正常受理政策咨询、投诉。因系统升级维护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市、区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机构联系电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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