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终审合格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的申请信息已于2015年4月27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轮候配租办法)的规定,现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日常轮候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轮候册信息查询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审核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16677户,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详见附件2),轮候册信息还可在以下网站查阅: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s://zjj.sz.gov.cn)。
二、诚信申报与信息变更
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信息实行诚信申报,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婚姻、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三、信息核查与违规处罚
市主管部门将会同规划国土、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对在册轮候人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取消其轮候资格。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申请家庭,根据轮候配租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二)有关配租房源的情况,可关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查阅配租通告。
(三)没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交居住证。未成年子女轮候期间已成年仍没有本市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
(四)2015年1月1日后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审核合格并公示后,分批次纳入轮候册,在上述网站公布。
附件:1、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合格家庭名单(受理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2015年5月13日更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