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深圳市特发衡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发布了《深圳市特发衡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工作已于2021年3月22日结束。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21113户认购家庭的认购资格进行了核查,现将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认购人名单
经核查,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合格认购家庭共20991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三、信息校正
认购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信息变更,认购人对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购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所有认购人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公示期间,认购人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此次公示的合格认购人,如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的,但在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购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公示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及时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电话:88631666。
(六)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附件:
1、申购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两房户型的合格名单
2、申购天鹅湖畔花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三房户型的合格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