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全市共受理5939户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的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申请。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等规定,我局对上述申请家庭进行了初步审核,其中:通过初审5815户,驳回申请124户。现将5815户初审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7月3日,在以下三个网站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s://zjj.sz.gov.cn)。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租赁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家庭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婚姻、家庭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三)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四)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布终审合格家庭名单。
附件: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初审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