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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启动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房源的配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配售价格

  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位于坪山区横坪路汤坑小学旁,临深汕公路、横坪快速干道、锦龙大道,共有安居型商品房1550套房源,其中建筑面积约65㎡~75㎡的两房户型1028套,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户型522套。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广东省水电集团,坪山区政府已收购全部房源并作为出卖方,配售均价为715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毛坯房价格)。项目二期1栋(135套两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已竣工验收。项目三期7、9、10栋(893套两房、522套三房)尚未竣工验收,预计交付时间为2018年12月底。本项目室内未做精装修,交房标准见样板房。

  二、配售对象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详见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领军人才:

  1、在本通告发布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在证书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但人才期末评估合格);

  2、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3、在本通告发布前向主管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

  三、配售方式

  (一)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及二至三人家庭可认购上述项目建筑面积约65㎡~75㎡的两房户型;

  2、领军人才、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上述项目建筑面积约65㎡~75㎡的两房户型或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户型。

  (二)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房源安排及认购人(包括在册轮候人及领军人才)认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A队列和B队列。A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约65㎡~75㎡两房的选房队列;B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约85㎡三房的选房队列。认购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队列参与排序并认购相应的房源。

  (三)选房排位

  第一序位:领军人才申购家庭。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领军人才,无需参加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其选房排位排在本次认购的所有轮候家庭之前。领军人才之间的选房排位按照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

  第二序位:根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其中,包含残疾人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购家庭,在入围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其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三序位:根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其中,包含残疾人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申购家庭,在候补入围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其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四序位:根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售程序

  (一)网上在线看房

  有意向认购的家庭可登录网址,或扫描本通告末的二维码在线看房。

  (二)预约现场看房

  在册轮候人现场看房需通过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流程为:进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安居型商品房”—>“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网上提交预约申请的时间为2018年1月8日09:00至1月22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领军人才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备案回执直接到项目现场看房。

  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看房时间总计15天(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3日),具体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上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认购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安居型商品房”—> “认购申请”提交认购申请,并可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认购截止日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补交。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00至1月24日18:00。若在2018年1月24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人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18年1月24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自行变更,逾期不予调整。

  已签订其它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接受此次认购申请。

  (四)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及时核查认购人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坪山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人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布认购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名单。A队列中排名1~1028位的认购人作为约65㎡~75㎡两房户型住房的入围认购人,排名1029~2056位的认购人作为候补入围认购人,2057位及以后的认购人作为递补认购人。B队列中排名1~522位的认购人作为约85㎡三房户型住房的入围认购人,排名523~1044位的认购人作为候补入围认购人,1045位及以后的认购人递补认购人。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坪山区政府在线予以公布。

  (六)选房及签约

  认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布后,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并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认购意向对应的一套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人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人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相关事宜请关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坪山区政府在线。

  认购人选定后,应按规定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但无需缴纳认购定金。

  认购人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认购人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房源。

  (七)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布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2:00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予以公布。待全部选房工作结束以后,选房结果将适时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坪山区政府在线予以公布。

  五、后续工作安排及项目销售咨询电话

  请认购人密切关注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发布的配售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通知。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另行公告。

  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咨询电话:0755-23901599;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安居型商品房申购重要提示详见附件1,请务必认真阅读。

  附件:

  1.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申购重要提示

  2.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看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3.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售房说明书

  4.新城东方丽园安居型商品房房源价格表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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