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启动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深康村位于南山区侨城东路与友邻路交界处,总房源2796套,除物业管理等配套用房外,共有2790套住房可供分配,其中建筑面积约50㎡的两房一厅920套,建筑面积约60㎡的两房两厅939套,建筑面积约89㎡的三房两厅931套。该项目预计2014年9月交付使用。
二、配租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以下网站查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s://zjj.sz.gov.cn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顺序排位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置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房源面积的依据。2人家庭的,可选约50㎡的房源;3人或4人家庭的,可选约50㎡或60㎡的房源。5人(含)以上家庭的,可选约50㎡、60㎡或89㎡的房源。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点击“公共租赁住房专栏”中的“认租申请”,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00-2014年7月31日18:00。2014年7月31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并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的配租信息以2014年7月31日为确定时点。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选房前,认租家庭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为22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按公开招标确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执行(待招标结束后另行公布)。
(三)其他费用标准。
深康村每套房内均有两种热水供应方式,承租人可自由选择。一是利用南天电厂余热,二是承租人自己购买热水器。如选择使用南天电厂余热加热的热水,需交纳冷水加热费用,费用标准以市发改委批复结果为准。在市发改委批复前,该加热费用暂不收取,只需按流量计取冷水费用。
六、监督、举报和投诉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二)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