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截至2014年4月30日,全市共受理日常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8209户。根据公安、规划国土、社保、民政、残联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住房、社保、婚姻、优抚、残疾等情况,完成了初步核查,通过初审7789户,驳回申请401户,申请退件19户。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228号)、《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深建规〔2012〕10号)和《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等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4月30日前已受理的日常轮候有效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4年6月13日至6月27日,在以下三个网址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售房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市售房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东座附2楼,咨询电话:23901599。
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我局将根据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规则,按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
(二)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的规定,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根据《关于受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轮候申请条件的审核时点为轮候申请受理之日。
(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每年对在册轮候家庭进行不定期核查。
(五)对于涉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本次公示的申请名单为2014年4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目前,正加紧开展2014年4月30日之后受理的申请核查工作,核查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公示其申请信息。
附件: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有效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截至2014年4月30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