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根据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组织开展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2022年度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途径
已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可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房地产信息平台-便民服务-企业年报申请”)组织填报工作。
二、填报时间、咨询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12日。
(二)咨询方式:张工,18923750073、周工,13534135641(开发企业);沈工,83545354-603(经纪机构);李工,83785725-803(估价机构)。
(三)填报要求:参与年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应组织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我局将在企业自行填报工作结束后,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汇总、抽查及确认工作,如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瞒报、漏报或填报信息失实等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暂停房地产信息平台使用权限并予以诚信公示。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