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申请受理工作已于2014年2月28日截止,我局共受理30434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提出的申请。以2014年2月28日为核查时点,根据公安、规划国土、社保等部门反馈的户籍、住房、社保等初步核查情况,30252户通过初审,驳回申请182户。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等规定,现将首次集中轮候申请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4年6月6日至20日,在以下三个网站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二、信息校核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信息校核。申请家庭的申请信息最终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的信息为准。
对驳回申请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另行公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913773 (5条线)。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布首次集中轮候合格申请家庭的名单及轮候排序。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重要提示
(一)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三)轮候期间,在册轮候人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附件: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申请家庭信息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