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湾海寓项目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购工作已于2025年11月16日18:00结束,共61户家庭提交认购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通告如下:
一、认购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资格审核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57户(名单详见附件1-4),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共4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变更及异议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网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婚姻发生变化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婚姻信息变更。
认购家庭如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购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公示名单。
(二)认购家庭如确需放弃本批次住房认购,请于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5日18:00撤销本项目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撤销认购申请操作路径如下: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个人服务窗口”上方)。
(三)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公示期内认购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格审核结果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存在虚报、瞒报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五)此次公示的第一队列合格认购家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但在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须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六)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七)信息变更及异议受理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八)业务咨询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附件:
1.认购住保售〔2025〕036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2.认购住保售〔2025〕036号批次住房两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3.认购住保售〔2025〕036号批次住房三房户型第一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4.认购住保售〔2025〕036号批次住房三房户型第二队列审核合格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