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安居华越龙苑项目面向人才配售住房(住保售〔2026〕015号批次,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和排位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计212户,其中,A类户型第一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6户,B类户型第一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4户,B类户型第二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户,B类户型第三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0户,B类户型第四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38户,B类户型第五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1户,B类户型第六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44户。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通告(住保售〔2026〕015号)》及公证摇号结果,确定本批次住房A类户型第一队列;B类户型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第五队列、第六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名单和选房顺序,详见附件1-7。
关于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请查阅《关于面向人才配售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15-1批次)。
二、选房规则
(一)认购申请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房源。
(三)认购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已签到的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若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
(六)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可一并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其他提示
(一)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经复核不再符合认购申请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
(二)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签订本次住房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三)本批次住房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结合项目配售情况开展后续工作,具体方式及程序将另行通告。
(四)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A类户型第一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2.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一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3.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二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4.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三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5.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四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6.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五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7.安居华越龙苑项目住房B类户型第六队列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6年4月23日
